聯合國糧農組織2013年指出,全球每年在生產與消費過程中所浪費的食物達13億噸,足可養活20億人。而敘利亞內戰自2011年爆發後,聯合國難民總署統計至少630萬人流離失所,數十萬人不幸罹難,今年10月流傳一張令人鼻酸的照片,一名滿月女嬰薩哈只剩皮包骨、宛如乾屍哀嚎求生,其母因營養不良沒有母乳也買不起奶粉,雖送往醫院治療,女嬰隨後仍不幸死亡。
這樣一個不平等的世界,在糧食不足的同時,卻仍有人經常因過度採買,然後放到過期再丟棄。在此,強調的理念是:少量採買、盡量控制食材分量、減少廚餘、外食勿點太多菜,以珍惜食物的態度面對這件事,才會有良善的循環。
食物的有效期限怎麼來的?
首先,必須解釋的是賞味期限與有效期限的差別。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裝需標示有效期限,食品製造廠商必須遵循「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來肩負評估與訂定有效期限的責任。換句話說,主管機關只認定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如果沒有特別說明,那麼賞味期限會被視為有效日期。而保存期限與有效期限的區別在於:前者是一個時間區間,後者是明確的時間點,因此,有效期限的指標性意義更加明確。
有效期限如何決定?
台大農業化學系蘇南維教授曾應衛福部食藥署委託在講座上說明,第一是找出劣變因子;第二是為食品劣化列出品質評估指標。亦即按照食物的組成成分、製程與環境因素(溫度、溼度和光線等)與時間變化的關係,來決定出食品劣化曲線,曲線的訂定採用客觀且可數值化的指標。典型指標包括了以下4點:1、微生物學分析:總生菌數、大腸桿菌群等微生物生長量。2、感官品評:氣味、顏⾊色等。3、物理及化學分析:酸鹼度、水活性等食品劣變因素。4、成分分析:看有效成分的殘留,又稱為安定性指標。
有了以上數據,罐頭、調理食品和冷凍食品這些被製造的食品才能按照各種測試推估出有效期限。那麼,所有食品都需要有效期限嗎?這個疑問存在於許多人心中。其實,有些食品並不會壞,訂了有效期限是否反而侷限了它的使用,目前也一直被討論。
歐盟2014年發起「食物零浪費」運動風潮,非營利組織在若干大城市裡設置大型冰箱,讓人們把已經超過標保存期限(或賞味期限),但仍可食用的的食物放在冰箱,需要者可自行拿取。歐盟建議應該取消米、麵條和咖啡粉等乾式食品包裝上的保存期限標示,以減少民眾因為覺得食物過了期限而丟掉,這些都是一種浪費。國外盛行的「食物銀行」或剩食餐廳提供即期品或已超過保存期限的日常食品,在免責聲明的保障下提供食物給真正有需求的人。台灣目前有些團體也正在推行,例如「南機場幸福食物銀行」是其中執行良好的組織。不過,食物銀行雖然立意甚佳,仍建議先建立好大眾的食育教育,否則可能造成民眾無謂的恐慌與法規的混亂,總之,惜食是對待食物的首要原則。
調味料選購最小瓶包裝並儘速用畢
日常飲食採取配給制度。在購買、烹煮之前就已經規劃好這一餐每人的分量,例如1顆蛋、3份青菜、1份豆類、1份魚肉等等,不僅養成孩子均衡飲食觀念,更不容易偏食,而且家中廚餘減少,父母也不用撿食,更不必擔心食物的保存問題。
偏好新鮮食材,餐桌上少出現醃製品,包括醃菜、豆腐乳與零食蜜餞這類高鹽高糖食品,尤其家中若有三高像是肝、腎、心臟血管疾病問題的家人,更要採取新鮮食材為做菜原則。調味料方面像胡椒、花椒、醬油、醋這些調味料,我向來選購最小瓶的包裝,一旦開封就儘速用完,調味料的容器最好選購玻璃製的包裝,而且一定要看成分表,「成分愈單純、標示愈清楚」才是首選。少採購市售辣椒醬,我的原則是若能以新鮮食材來取代,就盡量不使用市售調味料,例如想吃辣時就切新鮮辣椒、胡椒粉或薑來調味。想吃酸就用檸檬汁取代醋。
小罐裝、標示清楚完善的產品,方便短時間內食用完畢,釀造與非釀造都可以,只要成分單純就好,例如只有米、酒精,沒有添加其他化學成分。搖一搖,若是泡沫持久不散,通常是釀造醋。這類釀造物可以保存很久,但畢竟是食品,建議開封後,1個月內使用完畢比較好。
此外,不把冰箱當成「滅菌箱」,很多人以為食物放到冰箱裡就沒事了,隨時拿出來都可以吃。其實不然,台灣因為氣候潮溼高溫,食物容物變質又無法用肉眼目視來判斷,加上採買食物非常方便,衷心建議負責採購食品的主夫主婦改變觀念,不過度採買、不大量貯存食材,冰箱永遠保持7分滿,冰箱保存效果才更好。
以上的內容由《未來family》12月號整理報導,我們下周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