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阿德勒(Alfred Adler)風潮橫掃歐美及亞洲。一個上世紀的心理學專家,竟然能「通吃」先進世界的教育教養界,這背後一定有他的道理。
究竟阿德勒是何等人物?
阿德勒是20世紀初期的維也納心理學家,和佛洛伊德、榮格被譽為「心理學三巨頭」。阿德勒的理論是教育界運用最廣泛的心理學,非常重視兒童教育和人格的培養,認為孩子早年的生命經驗會形塑他的生命風格(即人格特質)。
阿德勒心理學的重要概念包括:以民主平等、尊重的態度,了解孩子問題行為背後的真正目的,以溫和且堅定的態度,運用鼓勵、自然後果等方法去回應孩子的行為,培養獨立、負責的孩子。
阿德勒心理學顛覆很多父母對教養的認知,不禁想問:「以前我們還不是被打大的,現在也活得好好的啊!」或是,「尊重小孩?難道他犯錯不用教訓嗎?」
美國正向教育協會認證資深導師姚以婷指出,很多人以為懲罰就是管教、打了才會記住,但「教孩子不是要摧毁他的自信心」,懲罰會給孩子帶來「我輸了、我沒能力、我錯了」的感覺,這與父母想要孩子有自尊、有自信、懂得自愛的結果完全背道而馳。
阿德勒強調,民主的家庭氣氛、鼓勵的教養方式對孩子人格發展有深遠的影響。孩子出生後,接收來自個人身體及外在環境的各種印象,創造出一套對自己、他人和環境的看法。如果孩子認為「他人及環境是友善的、我是可愛的」,便容易從正面的互動關係中,找到自己在團體裡的定位和價值感。
針對兒童教養,阿德勒提出每個孩子心中有4個渴求,分別是:
1.有連結(Connection),感到有所歸屬、自己有一席之地
2.有能力(Capable),自制自律,有能力自立
3.有意義(Counts),有貢獻,感到有價值
4.有勇氣(Courage),有信心面對挑戰。
只要掌握這4C原則,就能夠培養出有歸屬感、有能力、有價值感、有勇氣的孩子;相反的,若缺乏其中任何一項,就會產生不當的行為。
阿德勒認為,人所有的行為都有社會目的,最終追求的就是歸屬感和價值感、和人有連結。而「孩子的歸屬感來自於,父母和老師對他的認同。」也因此,父母的管教想要發揮效果,最重要的前提是讓孩子感受到被愛、有歸屬感。
高雄師大教育系教授、台灣阿德勒心理學會理事長楊瑞珠指出,阿德勒與傳統的行為改變主義最不同的是,不用獎賞、處罰,而是讓團體中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有貢獻、被接納、有歸屬感的。
除了4C原則,阿德勒也提出「目的論」,說明每個人的行為一定都有目的。研究阿德勒的心理學家德瑞克斯(Rudolf Dreikurs),就將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目的,區分為:過度尋求關注、爭奪權力、報復、自暴自棄等四類。
在此理論基礎上,我們可以將孩子的問題行為判定出於潛意識、不自覺的,就算爸媽問孩子為什麼這樣做,他也答不出來。因此,出現問題行為時,不要只看表面的行為,而要了解不當行為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面對孩子的問題行為,最重要的是以溫和且堅定的態度處理,以溫和為縱軸、堅定為橫軸,父母的管教模式可以區分為四大類:嚴厲管教、溺愛、忽略、溫和且堅定。
很多父母自己從小被嚴管長大,因此刻意想給孩子愛的教育,卻因為高溫和、低堅定而陷入溺愛的模式。更多的父母則是在嚴厲管教和溺愛之間擺盪:嚴厲管教、打罵孩子產生罪惡感之後,又轉變為溺愛,一陣子後又因受不了孩子被寵壞,又回到嚴厲管教。還有一種是忽略,家長因為不知道怎麼教孩子,或是因為工作忙碌、親子之間缺乏互動,孩子無法與父母建立歸屬感,會自認毫無價值、懷疑別人對他的善意。
阿德勒強調,從外在控制走向內在控制,能夠內控的人才能自我做判斷、承擔後果。嚴厲管教、溺愛的管教模式,大人給太多外在的控制,孩子就學不會自我負責。爸媽只要用溫和而堅定的態度,教孩子規矩、學會負責任。爸媽一旦和孩子約定好,就必須堅持。例如:孩子在餐廳吵鬧,媽媽可以說「如果你保持安靜,就可以留在這裡」,如果還是靜不下來,媽媽可以讓他選擇自己出去,或是被媽媽帶出去。
對孩子來說,規矩帶來行為的依歸,是必要的;如果大人沒有堅持,孩子會不斷挑戰大人的底限。例如:媽媽事先和孩子約定好,開車時若吵鬧就停車,等安靜後再開車。孩子不聽話、吵鬧時,媽媽只要停車,表明立場並堅持決定,不需做任何解釋。
不管父母親多愛孩子,教養之路都不會因此就暢行無阻。教養孩子是父母的一場自我發現之旅。透過養育小孩的過程,父母等於重新改造自己,讓自己變得更成熟,有能力幫助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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